维系婚姻难,没有婚姻也很难。婚姻结束了,但痛苦并未消失。一系列后遗症会严重地危害人的心身健康。
离婚通常会引起一些不良的心理因素:
1失落感
旷日持久的离婚诉讼结束了。昔日生活中的另一半已不复存在,又回到了婚前的独身生活(或许身边多了个孩子)。此时此刻,对于那些并未因为第三者介入而分手的人来说,大多数会有一种失落感。
重新开始独身生活后,离婚前那种对对方难以容忍甚至是仇视的心情,也因离婚而告一段落。有些人会不自觉地回忆起过去的幸福时光,感到了失去了生活中最宝贵的部分,青春、爱情、家庭……
对家庭的回忆及对分手的配偶(包括孩子)的现今生活的猜测想像经常缠绕心头。有的人感到失去了生活的意义,在他们心中,家庭、配偶、孩子本是他生活的中心,他的喜怒哀乐由此而引起,情感的产生及宣泄也以此为对象。如今家庭已经解体,他们心中茫然若失,长久不能习惯新的生活。
2困惑感
不少被动离婚者,对自己的配偶与自己分手感到困惑不解。他们平时自认是模范丈夫或贤妻良母,对婚姻自我感觉尚好。在接到离婚诉讼时,认定错在对方。于是,就会不断地向人诉说自己的无辜、对方的无情,以期博得人们的同情和怜悯,他们往往认识不到自身的缺憾对婚姻造成的破坏作用。
事实上,婚姻的解体是缓慢而自然,一点一滴地潜袭而至的。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龃龉并未使许多夫妻感到婚姻巨变将临。当一方醒悟到不能再继续下去时,另一方始终不明白婚姻破裂的原因所在。也许他们将来会思索、会反省,但初期的困惑将会使他们产生种种怨天尤人的想法。
生活中有的人追求实际的物质生活,有的人追求充实的精神生活。假如这两种人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加以适当的调整,家庭生活必然会产生尖锐的冲突,而且会使婚姻的存续成为不可能。往往有这种情形,婚姻解体后,对婚姻破裂百思不得其解的一方,宁肯相信对方是因为喜新厌旧之类的原因,而不相信仅仅是精神因素所致。
无论离婚是否出于主动,离婚者在离婚后产生自卑是常见的。对于离婚者来说,传统道德观念、社会舆论,常使他们在同事、邻居朋友中有一种压抑之感。在幸福美满的夫妻面前,离婚者常对自己不能创造或维护一个美满的婚姻而唏嘘不已。
无论离婚者在其他方面多么出类拔萃,但在婚姻方面他毕竟是个失败者。越是好强、自尊的人,越容易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只不过有的人善于用表面的豁达乐观来掩饰自己内心中的孤独凄凉罢了。
离婚,常被人们称之离婚、闹离婚,的确,许多的离婚事件是打打闹闹的。许多离婚夫妻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对方的卑劣,常常互相揭隐私、攻短处。于是婚姻破裂之后,离婚者往往成为一个精神上被剥去所有衣衫、毫无个人秘密而言的透明人。一个人的一切隐私、缺点都在公众面前暴露无遗,那么这个人就很难没有自卑感。自卑感使离婚者离群索居,而人为的孤独寂寞又会加重自卑感。
在离婚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离婚者会一蹶不振、茫然若失,在精神、心理、情感诸方面产生障碍。有的人因此改变生活习惯,染上不良嗜好,如吸烟、喝酒等;有的人因情伤身,身体健康也受到损伤,甚至会体质迅速下降,诱发各种疾病。
因此,希望人们能认识到,草率结合、草率离婚不仅仅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给亲友带来焦虑不安、给个人生活带来痛苦,而且会给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带来莫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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