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其憎恨或内疚
离婚是一种童年心碎的重复,当事人双方都有其心碎的模式。“憎恨及报复”是其中一方的重要负面情绪,而另一方有着“内疚及补偿” 的重要负面情绪。双方的情绪反应都有着对应的关系。有的抚养者经常教育孩子:你父亲(母亲)的心怎么狠,人怎么坏,这种教育方法会在孩子的心目中产生这样一种想法:连我的父亲(母亲)都会这样,那其他人还会待我好吗?从而逐渐形成一种对整个社会、对一切人都怀有嫉恨的心态,常常用冷漠甚至仇恨的眼光看待世界。
偿其厚爱
有些夫妻离婚后,抚养者把自己的全部爱和希望都扑在孩子身上,孩子提出的一切要求,都给予满足。这种偿其厚爱的方法,实际上就是宠爱,就是娇生惯养,它容易使孩子形成自私、任性、霸道及自我为中心等不良性格。单亲家庭的孩子不比双亲家庭更需要爱,因为爱是无法衡量及比较。重要的是多与孩子沟通,了解他们的需要,并鼓励他们主动沟通。聆听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去引发孩子的主动沟通。
纵其散漫
有的人离婚后,还要寻找新的伴侣,组建新的家庭,时间和精力都无法集中到孩子的教育上来。于是,有的抚养者见孩子渐渐大了,就放手不管了,一切由孩子自己安排。要吃,拿钱去;要穿,自己去买;孩子的作业不看;放学的时间不问;这种是父母容易掉井的心理误区。
限其往来
离婚子女情,这是离婚者的共性。但是,有的抚养者无端地限制孩子与另一方的接触,这不利于孩子的心理与情感的健康发展。人为地阻隔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往来,容易导致孩子的情感空白,扭曲孩子的心灵,特别是孩子本来与父亲(或母亲)有很深的感情,离异后,一方强迫孩子断情,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势必会使孩子出现烦躁不安、痛苦难耐等心情,久而久之,还可能出现愤怒、冷酷等对抗性情绪,有的还可能私自出走。